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廈門最大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續(xù) 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2007-10-31 10:0 臺海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備受各界關注的葉雙凱團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25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主犯葉雙凱一審被判處死刑。

  據悉,該案是廈門市近年來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犯首次使用極刑,同時本案也創(chuàng)下廈門破獲的稅案中虛開增值稅額的最高紀錄。

  一張“產煤”稅票牽出億元大案

  2005年,廈門市國稅稽查局在副產品收購發(fā)票稅收專項檢查中,從一張“產煤”稅票牽出這起億元大案。主犯之一葉雙凱伙同唐春林、詹益海、劉益場、林茂盛等人,先后注冊成立 5家“空殼”公司。然后,以虛假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作為進項進行抵扣,瘋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經查,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案發(fā),葉雙凱犯罪團伙先后以廈門巨邦、博申、榮濟和依可賽等公司名義,向16個省市的211家企業(y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551份,虛開稅額1939.66萬元,價稅合計1.52億元。

  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督辦

  據悉,該案被列為2005年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督辦案件。2007年6月,廈門市中院開庭審理該案。

  經過近5個月的審理,法院認定,被告人葉雙凱、唐春林、詹益海、林茂盛其行為均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且虛開稅額均特別巨大。截至2005年6月案發(fā),認定187家受票企業(yè),收受1367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抵扣進項稅款共計1693.84萬元,至一審終結前,尚有778.44萬元稅款損失未能追回。

  主犯葉雙凱一審被判處死刑

  一審判決認定,5名被告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成立。判處被告人葉雙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唐春林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判處被告人詹益海、劉益場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分別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30萬元;被告人林茂盛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空殼”公司虛開億元稅票

  一封簡單的舉報信

  2005年5月,廈門市國稅局稽查局收到一封舉報信,內容只有寥寥幾句話:廈門博申公司給山東某煤礦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虛開的。

  難道僅僅是一張票嗎?稽查人員調出所有相關資料,對博申公司進行了全面的納稅評估;槿藛T發(fā)現,這張被舉報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票面貨物名稱是“煤”。廈門地處東南沿海,并沒有煤炭資源,這樣一來,這張發(fā)票就顯得格外蹊蹺。

  隨后,稽查人員趕往該公司的營業(yè)地點湖里區(qū)興隆路某大廈,卻發(fā)現公司早已人去樓空。一家年銷售額6300萬元的公司,開業(yè)不到一年,就“不翼而飛”。

  根據數據分析、現場勘察和案情分析的結果,敏感的稽查人員推斷,這應是一起以套取一般納稅人資格為手段,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刑事案件。廈門市國稅局稽查局迅速提請湖里區(qū)公安分局介入,對該公司展開全面調查。

  一個“譚”姓女人

  隨著調查的展開,辦案人員卻發(fā)現所有的線索都斷了——— 公司已人去樓空,法定代表人曾某也不知所蹤,調查陷入僵局。怎么辦?辦案人員忽然靈機一動:“對,逆向突破,從博申公司的受票方查起!”

  2005年6月14日上午,通過查詢稅務一戶式信息系統(tǒng),博申公司最大的受票企業(yè)——— 廈門某公司進入辦案人員的視野。稅警雙方立即對該公司實施突擊檢查,在當場繳獲的公司內部資料上面,清清楚楚地記載了該公司支付的手續(xù)費點數和資金流向。

  鐵證如山,廈門某公司負責人李某不得不承認了購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行為。李某還交代,他們是經廈門某科技公司的汪某介紹,向博申公司購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

  于是辦案人員又馬不停蹄地趕往那家科技公司調查取證,汪某承認他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都是經一個姓“譚”的女人介紹的。

  可是博申公司的所有人員里都沒有姓譚的,只有一個辦稅員姓唐,難道是她?

  神秘的幕后老板

  稅警雙方經過分析,不約而同把焦點鎖定在這個叫唐春林的女人身上,她或許就是案情突破的關鍵人物。

  2005年6月15日,稅警雙方決定兵分兩路,再次深入博申公司的經營地點和法定代表人暫住地點,尋找唐春林的活動蹤跡。

  辦案人員來到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的暫住地點——— 蓮花廣場,面對空蕩蕩的出租房,辦案人員佯裝成購房人員,向物業(yè)管理人員了解情況。在閑談中,辦案人員得到一個重要信息,法定代表人曾某暫住地點的房東叫葉雙凱,并且和曾某一樣都是漳州人。難道葉雙凱也是同伙嗎?

  葉雙凱這個名字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注意。為什么一個在企業(yè)登記信息中不見“身影”的人,不僅“熱心”地為博申公司張羅辦公場所,還將自己的房屋提供給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做暫住處?如此不顯山露水,卻又忙前忙后,背后究竟有什么不為人知的秘密?

  主犯雙雙落網

  2005年6月16日,稅警雙方決定雙管齊下,全力尋找葉雙凱和唐春林這兩個關鍵人物。辦案人員借助技術力量,確認博申公司最后一次網上申報的地址在廈門市福津大街一帶。隨后,辦案人員立即趕往福津大街,抓獲犯罪嫌疑人唐春林,現場查扣了4臺裝有防偽稅控收款機的電腦和IC卡、財務賬冊等資料,并發(fā)現博申公司等6家公司的公章、財務章和葉雙凱等人的私章共24枚。

  辦案人員一方面清理現場,一方面進行現場審問。晚上9時,經過強大的政策攻心,唐春林終于供出了葉雙凱的住處。窗外,大雨傾盆,為了不讓犯罪嫌疑人有喘息之機,辦案人員立刻趕往葉雙凱住處……

  2005年6月17日上午,唐春林被刑事拘留,葉雙凱被監(jiān)視居住,兩個關鍵人物已全部落網。根據掌握的關鍵證據和涉案人員的交代,葉雙凱這個幕后老板的真面目被逐漸揭開。

  人物特寫 從廣告名設計師到死刑犯

  葉雙凱,廈門市某廣告公司老總,一個光環(huán)罩身的著名設計師。然而,在光環(huán)的背后,葉雙凱以廣告公司作掩護,幕后操縱了廈門市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葉雙凱,1987年從廈門某藝術院校畢業(yè)后,多年來一直在廣告行業(yè)里摸爬滾打。上世紀90年代以后,他的作品先后在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地獲得大獎,受到業(yè)界的肯定。但是,在這些名譽背后,葉雙凱卻有一顆不甘寂寞的心。面對廣告行業(yè)的不景氣,腦袋活絡的他迅速尋找了一個“發(fā)財”之道。

  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他找了個傀儡法定代表人在前臺,自己充當幕后老板,伙同唐春林、詹益海、劉益場、林茂盛等人,以老練的手段,策劃了一個自以為“滴水不漏”的騙局。首先,他以獲取一般納稅人資格為目的,先后注冊成立或受讓了巨邦商貿、博申公司等5家 “空殼”公司。然后,以虛假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作為進項進行抵扣,瘋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為了不引起注意,在獲取所謂“代開手續(xù)費”后,他便讓“空殼”公司神秘“蒸發(fā)”,再物色注冊新的 “空殼”公司。同時,他還按地區(qū)劃分,安排了專門的區(qū)域負責人。如“博申”公司副總詹益海是江蘇區(qū)域負責人,長期住在江蘇江陰市,他接收開票公司虛開后寄到江陰的發(fā)票,然后將發(fā)票聯(lián)與抵扣聯(lián)分批送給客戶,并負責配合客戶驗票、收款,其次還要負責拓展“業(yè)務”,與買家談好代開手續(xù)費等再向葉雙凱請示。

  從2003年下半年到2005年6月,他非法牟利百余萬元。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手段再高明的犯罪分子也難逃恢恢法網。一個原本受人尊敬的高級設計師就這樣走上了一條罪惡之路。

相關熱詞: 增值稅 發(f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