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份開始,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要從1600元提到2000元了。姑且不論這提高400元的免征額只是“意思意思”,趕不上CPI速度,就是全部的個人所得稅,在全國總稅額中占比也很低。大量的稅收體現(xiàn)在商品流通環(huán)節(jié),這是一個間接稅收,人們不會有直接感受。以2006年為例,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只占當年稅收總收入的6%左右,而同期增值稅收入占到總收入的50%以上。舉例來說,假如一袋0.5公斤裝的食鹽價格為2元,其中就包含大約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其他消費品中都至少含有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消費稅、城建稅,對此,很少有人知道。
雖然具體稅負比率絕大部分公民無法詳細知曉,但每年的宏觀稅負還是大致有數的。1月4日的《北京青年報》報道,2007年,北京國稅收入達3094.1億元。北京包含流動人口在內的總人口是1700萬。這樣一算,平均每個北京人對北京的正稅(明稅)貢獻額就是近兩萬元。而2006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是36097元。按照城鎮(zhèn)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個就業(yè)者負擔人數1.93人計算,北京市2006年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不會超過18700元。這樣一算,你就大概知道人均一年收入多少,人均一年納稅又是多少了,是重了還是輕了。
與西方以及日本那樣的發(fā)達國家不同的是,那些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稅收,而中國除了稅收(包括所得稅)以外,更有國有資產帶來的紅利、土地出讓金收益,以及“費大于稅”的各種收入,其中有些算得清,有些算不清。但一時算不清也沒關系,可以先從算得清的地方開始。2007年我國正稅可達5.1萬億元,政府土地出讓金1萬億,央企一年利潤1萬億。只有一筆一筆算清楚“人均納稅額”,納稅人才會知道自己承擔的稅負到底是輕是重,到底應該享有多少納稅人權利,這是至關重要的。
國者,民之利也。也就是說,國家是為民眾謀福利的,政府只是國家的代理機構,亦即“管家”性質。如果大量的財富集中于政府財政而不能及時返還民眾用之于民,將會對國家的活力和發(fā)展帶來很大威脅。道理很簡單,小河有水大河滿,只有個人和家庭有活力,社會才有活力,國家才有活力,才能進步。否則,必是一方面民生饑渴而另一方面則是行政浪費橫行。因此,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qū),公民除了參與國企分紅,還有稅收返還制度。比如,2007年圣誕節(jié)前夕,美國俄勒岡州百姓收到政府寄出的金額不等的支票,大部分人收到了600美元,最多的收到了80萬美元。根據該州1979年通過的法案,只要當年州政府稅收超過預期總額2%以上,州政府就應將部分稅款返還給納稅人。該州上一次返稅是在2001年,返還了2.5億美元。2007年,由于該州房地產市場和新科技行業(yè)欣欣向榮,返還稅款高達11億美元。而科羅拉多州則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把超出政府開支的收入部分返還給納稅人。
在一些西方和中東國家,對于石油等公共資源,政府建立起資源基金,比如美國阿拉斯加州用石油收入建立起一個基金,每一位阿拉斯加州的居民每一年都能從基金帶來的利潤中獲得分紅。其實政府每一次減稅或稅利返還,實際上都是在培養(yǎng)更多的稅源,因為它等于增加了公司和個人收入,從而促進消費,推動經濟發(fā)展,進而增加了政府稅收,這個道理,在減稅呼聲日益高漲的今天,我們的政府尤其要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