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收籌劃——國際稅收籌劃的界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03/09/12 08:57:08 字體:
    一、國際稅收籌劃的界定

    20世紀90年代是跨國經營興盛的年代。一切高水平、高科技、大規(guī)模的投資和貿易活動大都以跨國公司為主體或載體進行,而將來國際經濟競爭也將以跨國公司的競爭為主要形式展開。就我國來講,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與完善,對外經濟活動日益擴大,不僅各種類型及不同行業(yè)的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yè)紛紛建立,國內的眾多企業(yè)也開始走出國門,積極從事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積極參與國際競爭。這些從事跨國經營活動的公司,在國際經濟大舞臺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對推動世界經濟的發(fā)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這些跨國經營投資者為了使自己在紛繁復雜的國際市場上站穩(wěn)腳跟,最大限度地實現獲利目標,在進行國際投資經營可行性研究時,常常把擬訂各種不同國際稅收納稅方案與其投資地區(qū)、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等設想聯系在一起,作為投資經營決策的重要內容。

    越來越多的跨國投資經營者精心研究國際間合理減輕稅負的辦法,充分利用國際稅收上的種種差異及國際稅收協定的有關條款,盡量獲得稅收上的優(yōu)待,以期通過合法方式消除或減輕稅負的目的,從而使國內稅收籌劃在國際范圍內得到延伸和發(fā)展。

    國際稅收籌劃是指跨國納稅義務人運用合法的方式,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減輕或消除稅負的行為。具體來講,它是納稅人在國際稅收的大環(huán)境下,為了保證和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國稅收法規(guī)的差異和國際稅收協議上的缺陷,采取人(法人或自然人)或物(貨幣或財產)跨越稅境的流動(指納稅人跨越稅境,從一個稅收管轄權向另一個稅收管轄權范圍的轉移)或非流動,以及變更經營地點或經營方式等方法,來謀求最大限度的規(guī)避,減少或消除納稅義務的經濟現象和經濟活動。

    國際稅收籌劃與國內稅收籌劃既有聯系又有區(qū)別。聯系在于:國際稅收籌劃是國內稅收籌劃在國際范圍內的延伸和發(fā)展,兩者使用的方式和所要達到的目的基本相同,國內稅收籌劃的某些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國際稅收籌劃。區(qū)別在于:國際稅收籌劃是在國際經濟大環(huán)境中存在的,其產生的客觀原因是國家間的稅收差別。另外,跨國納稅人跨越了國境,其經濟活動涉及兩個以上的國家,納稅面對兩國以上的稅制,其所得的來源、渠道、種類、數目等也都比較復雜,所以跨國納稅人必須對錯綜復雜的稅務環(huán)境制定不同的納稅計劃,其著眼點不在于在一個征收國家內稅負最小,而是追求全球范圍內總體稅負最小,因而國際稅收籌劃較國內稅收籌劃更復雜、更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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