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集團化公司是一種新型的兩權分離,跨地區(qū)、跨行業(yè)、跨部門、跨所有制,以及跨國界的多元化的、多層次的、多種經濟共存的經濟實體。在組織形式上它體現了資本所有者自由聯合特點;在資本結構上,它體現了資本所有者自愿投資的股份制特點。股份公司基本上實現了股東不參與經營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經營機制。正是這種機制才造成了股東與管理者所需目標不一致的可能,例如,股東總是希望經營者按照自己的目標經營,以達到“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的,而經營者卻希望“個人效用最大化”,甚至有時會為了個人目標,而損害股東利益。因此出現許多股份制企業(yè)經營不善,股值下跌,股民對公司信任下降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財會工作更為難做,因財會部門其管理對象是股東的資金及其循環(huán)周轉,而接受的直接領導,卻是經營者。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所以在經營者的管轄下,財會工作往往不能全面為所有者服務。因此,在這種經營模式下,企業(yè)的會計與財務管理工作就面臨許多新的課題。
財務管理是企業(yè)經濟管理的中心,所以加強財務管理的職能認識,強化企業(yè)財務管理的職責,非常必要。特別是大型股份集團化公司,更應根據國家財會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和完善企業(yè)內部制度,參照國際慣例在企業(yè)內部將財務與會計工作分開,形成既有明確職責分工,又能密切協作的組織體系。
股份集困公司規(guī)模寵大,組織結構復雜,困此應采取分層次管理的方法。首先應以資金關系為紐帶,分清集團總公司與所屬企業(yè)的關系。如集團公司全額持股形式的,為全資子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的,為控股公司;參股形式的是聯營公司;協議或委托形式的,是關聯企業(yè)。據此,將集團公司內部的企業(yè)間關系劃分成核心層企業(yè),緊密層企業(yè),半緊密層企業(yè),以及松散層企業(yè)的層次,然后分層對集團總公司和處于不同層次的成員企業(yè)制定各項財務計劃指標,并建立各級別的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
鑒于股份集團化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的雙重性,既執(zhí)行股份制企業(yè)的財務管理,進行籌資,投資和股份分配的管理。又要對整體集團公司進行經濟的預測、計劃、控制、監(jiān)督和決策。創(chuàng)“公司總價值極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除上述的分層次管理外,具體的在籌資方面,我認為籌資的決策問題是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資金的籌集來源會形成企業(yè)的長期債務資本,與企業(yè)內部資本即權益資本形成企業(yè)的資本結構,最佳資本結構應是使公司總價值最高,同時資本成本最低的結構?;I資而形成的負債比率,應控制在40%,最高不超60%的幅度內。
在投資方面,應盡量降低投資風險,所以首先應建立圍繞企業(yè)長期效益,和總體效益為目的的“投資責任中心”來具體實施,各項投資管理工作。例如投資方向的選擇,應遵循企業(yè)專業(yè)化,集團總部綜合化的原則。使成員企業(yè)各自發(fā)揮專業(yè)優(yōu)勢,減少交叉經營,避免相互蠶食,在總部綜合經營的指導下,相互支持,聯手購銷。投資決策的確定應注重“經營性投資”方案的確定?!笆聵I(yè)性投資”、“福利性投資”應相對控制。在“經營性投資”中,獲取經濟效益。綜上所述,要搞好投資管理,還必須實施規(guī)范的投資工作程序和健全的投資管理制度。結合投資過程的控制和監(jiān)督,保護投資資金不受損失和有效的預期收回。最后還應對投資的效益進行分析和考核,總結經驗,揚長避短,使企業(yè)有限的資金,發(fā)揮最大的效益。
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強化資金管理首先必須大膽的改革,把在理論上一直包括在財務管理中的資金管理,從財務管理中分離出來,重新界定財務管理與資金管理的內涵和職責問題,財務管理應側重財務計劃、預測、決策、調控,以及對內對外的財務報告等問題。而資金管理應側重籌資、集資、股利分配、銀行往來、金融拆借及結算往來等工作。
股份集團公司,陣容龐大,其內部企業(yè)紛紛在不同銀行開立帳戶,有的企業(yè)還多頭開戶,使整個集團的資金流動象大河流水一樣,分散流淌難以收攏。使總體資金,此盈彼失,難以調控。不能發(fā)揮資金的總體效益,甚至造成損失浪費。因此有必要依靠金融機構,引進銀行結算機制在股份集團化公司的緊密層,半緊密層建立“財務結算中心”加強資金結算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像千條小河匯總一起,使集團整體資金統(tǒng)一籌措、信貸、拆借、結算、傳遞、調控、監(jiān)督、分配。利用集團內各企業(yè)資金使用上的時間差和空間差,進行調控,使正體資金發(fā)揮更大的效用。
強化股份集團化公司的財務管理,還必須有內部審計部門來密配合。要接受審計部門的股份籌資、投資審計、利分配審計、經營責任審計、經營效益審計、各項財務指標的審計、資金分配審計、重大經營項目決策審計等等,來強化財務管理的責任。從而提高股份集團化公司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