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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工作移交前的準備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0/01/25 09:42:01  字體:

  保證出納交接工作順利進行,出納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xù)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登記完畢的日記賬以及股票、債券等明細賬要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名章。

  2.在出納賬的賬簿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并加蓋名章。

  3.出納日記賬與現(xiàn)金、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相符,現(xiàn)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xiàn)金核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無誤。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問題,加以解決,務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

  4.清理賬目和其他資料,移交人對該項收回的款項要盡快催收,該支付的款項要及時付出,各種借款要清理與核對,各種現(xiàn)金票據,有價證券收據、借據等要清理與整理好,文件該歸檔的要歸檔,該收回的要及時收回,該移交的要整理好,各種登記部要與所登記內容進行核對,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5.根據清理情況,將應列入移交的內容填制好移交清冊,例如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fā)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shù)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責任編輯: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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