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稅完稅憑證查驗有關服務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關于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查驗有關服務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通告 2023年第2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對個人股權轉讓開展聯(lián)合服務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在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前,扣繳義務人(股權受讓方)或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應當依法向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扣繳(納稅)申報。
二、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與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建立個人轉讓股權完稅信息查驗機制,經(jīng)查驗已完成個人所得稅扣繳(納稅)申報事宜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三、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對相關信息及憑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