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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是否交增值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8/01/03 14:39:33 字體:

  【問題】

  營改增后,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是否交增值稅?

  【答案】

  自2016年5月1日起,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之前已征的增值稅,可抵減以后月份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或辦理退稅。

  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設(shè)立或登記并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許可的范圍內(nèi),依照社團章程的規(guī)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

  社會團體開展經(jīng)營服務(wù)性活動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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