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2017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適用征收率是多少
【問題】
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讓2017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適用征收率是多少?
【答案】
財稅【2016】47號: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6】36號:《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除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增值稅征收率一律為3%,所以小規(guī)模納稅人土地轉讓只要不采用差額計稅,則按3%征收率。
所以,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讓2017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適用3%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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