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是否可以簡易計稅?
【問題】
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適用6%稅率繳納增值稅。請問,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是否可以簡易計稅?
【答案】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第三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另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fā)、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提供教育輔助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都可按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需要注意的是,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非學歷教育服務,包括學前教育、各類培訓、演講、講座、報告會等。教育輔助服務,包括教育測評、考試、招生等服務?!?/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