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稅超過15%的部分,如何退稅
【問題】
海南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給予退稅,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是在預扣預繳時就可以退稅嗎?
【答案】
《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規(guī)定:
一、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上述優(yōu)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三、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yōu)惠政策。
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根據上述規(guī)定給予退稅,個人應在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申請退稅,預扣預繳不可以申請退稅。
其支付的租金應并入房產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暫不并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