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yè)緩繳稅費政策中,申報表上緩繳的部分怎么體現
【問題】
制造業(yè)緩繳稅費政策中,緩繳的增值稅申報時,申報表上緩繳的部分怎么體現?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yè)中小微企業(yè)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中舉例講到“:納稅人G屬于《公告》規(guī)定的制造業(yè)中型企業(yè),且按月繳納相關稅費,在2021年11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10月相關稅費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guī)定各項稅費金額50%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稅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確認緩繳的,界面跳轉進入繳款界面并繳納應繳稅費金額的50%,剩余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3個月,在2022年2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1月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若納稅人G按季繳納相關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依法申報2021年第四季度相關稅費后,確認延緩繳納的操作流程同按月繳納的納稅人,緩繳的稅費在2022年4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
所以,納稅人符合條件緩繳稅款的,仍要按規(guī)定申報,申報時填寫當期真實發(fā)生數據,申報完成后,確認適用緩繳政策的納稅人,在繳稅環(huán)節(jié)暫時不需繳納對應緩繳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