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未超過12萬,是否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未超過12萬,扣繳義務人沒有代扣代繳個稅,個人是否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三條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
因此,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即使未超過12萬,但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