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納稅信用評價是否有新變化
答:整體沒有大變化。
具體變化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4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納服發(fā)〔2024〕19號)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助力新設立經(jīng)營主體盡早提升信用級別,納入納稅信用管理已滿12個月但因不滿一個評價年度而未參加年度評價的納稅人可申請納稅信用復評;稅務機關在次月依據(jù)其近12個月的納稅信用狀況,確定其信用級別,并提供查詢服務,幫助新設立經(jīng)營主體更快積累信用資產(chǎn)。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下一年度起評分提高1分,連續(xù)評為A級的可累積提高(起評分最高不超過100分),提升A級納稅人的容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