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局難阻黑金流入被指無能
據香港《文匯報》8月4日報道,美國對政治團體有嚴格的注冊規(guī)定,但部分團體卻走在了法律邊緣:以非營利機構為名,暗中收取富豪的政治捐款、支持政客,近年來更在選舉中擔當重要角色。這就是近日曝光的美國政壇“黑金”事件。
報道指出,負責審查這些非營利機構的美國國稅局(IRS)由于內部出現管理漏洞、員工士氣低下、計算機系統(tǒng)過時等問題,難以杜絕這些假借慈善之名的“黑金”問題。有智庫就警告稱:“無能的國稅局將阻止不了黑金流入2014年的選舉”。
報道稱,近年美國主要政治獻金丑聞之一,是共和黨黨員羅夫參與創(chuàng)立的非營利機構“十字路口草根政策策略”,被聯(lián)邦選舉委員會批評違反政治開支限制,用作支持候選人的預算超出法定上限,而且未按法律規(guī)定申報為政治團體。
報道指出,審查這類“非營利機構”的責任在國稅局,因為當局負責向有關團體發(fā)出免稅許可。但有職員稱,雖然知道“十字路口草根政策策略”之類團體都具有政治性,但國稅局內部不愿以此為由拒絕其免稅申請,所以只能先將申請束之高閣。但申請待批期間,有關機構可繼續(xù)任意資助競選活動,同時將捐款人的身份保密。
報道稱,美國“黑金”問題自上屆大選開始引起監(jiān)察組織的關注,當時最高法院在一項裁決中,為金主捐款大開方便之門,政治行動委員會(PAC)也隨之崛起,不受限制地從所謂的“社會福利團體”和“商業(yè)聯(lián)盟團體”收受捐款。對該項裁決投反對票的大法官史蒂文斯表示,判決不僅威脅到民主,更會傷害整個美國政治體制。
報道指出,黑金現象于2008年總統(tǒng)大選時開始浮出水面,當時非營利團體在初選或大選前數周,可推出與某項議題有關的“事務廣告”,但不可說明政治傾向,或游說選民向哪位候選人投票。到了2010年,最高法院對“公民聯(lián)合訴訟聯(lián)邦選舉委員會案”作出判決,黑金限制進一步放寬。
鏈接:“黑金”問題源于攻擊希拉里紀錄片
報道稱,“公民聯(lián)合訴訟聯(lián)邦選舉委員會案”是指2008年大選期間,希拉里參加民主黨初選時,保守派民間團體“公民聯(lián)合”(Citizens United)制作了一部有關她的負面紀錄片,并計劃在電視臺播放,但卻遭到聯(lián)邦選委會以2002年禁止企業(yè)、工會播放政治廣告的法案為理由而禁播。
“公民聯(lián)合”后來上訴,最高法院于2010年初裁定它勝訴,同時允許企業(yè)不受金額限制地花錢宣傳反對或支持某一候選人或某一政策。此后,很多支持共和黨的黑金團體紛紛成立,民主黨曾抨擊最高法院的裁決,但如今也加入了黑金的角力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