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房地產(chǎn)稅會怎么收
兩會期間,有關(guān)房地產(chǎn)稅的消息牽動著各方神經(jīng)。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穩(wěn)步推進房地產(chǎn)稅立法”,全國人大則表態(tài)將落實制定房地產(chǎn)稅法。公眾普遍關(guān)心的一個問題是,房地產(chǎn)稅具體會怎么收?
2011年,上海和重慶這兩個直轄市率先試點進行房產(chǎn)稅改革,開始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上海和重慶的試點無疑是房地產(chǎn)稅改革的“先行探路”,未來的房地產(chǎn)稅可能征收方案或許可以從兩地的試點方案中略窺一二。
小編整理了《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與《重慶市關(guān)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的主要規(guī)定,兩地的試點方案具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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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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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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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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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直轄市行政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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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九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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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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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上海市居民家庭:
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
l 非本市居民家庭:
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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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l 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l 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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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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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以住房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后期以市場價格評估值為準。
房產(chǎn)稅按照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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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chǎn)交易價
待條件成熟時按房產(chǎn)評估值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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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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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幾個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高于的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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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
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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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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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新購二套房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非本市居民按照規(guī)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chǎn)業(yè)緊缺急需人才新購唯一住房。
非本市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新購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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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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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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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住房應(yīng)征稅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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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稅住房建筑面積-免稅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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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比分析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方案,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兩地方案有較大的差別,可認為是兩種不同征收方法的對比試驗:
1.從征收對象上來看,上海征稅對象只針對新購住房,而重慶征稅對象則包含部分存量獨棟商品住宅。
2.從稅率方面來看,上海房地產(chǎn)稅分為兩檔且稅率較低,而重慶分為三檔,稅率較高。
3.從計稅依據(jù)來看,上海市對房產(chǎn)原值有30%的扣除比例,重慶則采取全額計稅的方式。
4.從稅收減免標準來看,上海按人均面積確定免征面積,而重慶則按照單套房產(chǎn)確定免征面積,相當于按照戶均面積來確定免征面積。
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方案應(yīng)該是未來全國推廣房地產(chǎn)稅的重要參考方向,以下幾個共同點或許將會在房地產(chǎn)稅中體現(xiàn):
1.征稅重點以新增購房為主,同時,買高價房就要交更多的稅;
2.差別化稅率。上海有兩檔,重慶有三擋,控制高檔住房的比例;
3.較為寬松的免稅政策。這樣可以減少因為房產(chǎn)稅對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的侵害;
4.限制外來的投資需求。根據(jù)是否為本地居民采取不同征稅條件。
| 作者:張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