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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該如何申報個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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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新個稅準則,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申報模式可供選擇。
第一種申報方式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第二種申報方式
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即在發(fā)放年終獎時先根據年終獎的全部金額一次性預繳個人所得稅,在次年3月-6月本人去稅務局辦理退稅手續(xù)。這種計算方式可以使得月低收入員工少交甚至不交個人所得稅。
2019 01/2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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