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一個問題,我們2018年度暫估了3萬的成本發(fā)票,2019年實際取得的成本發(fā)票金額是2.5萬,這個差額0.5萬后期不會再開發(fā)票回來了,我們現在做2018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需要怎么去處理這個0.5萬的差額呢?

84785006| 提問時間:2019 05/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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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直接作為無票的費用調增0.5萬元,在A105050表中進行填寫,填寫的數據是在“27 (十四)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
2019 05/22 17:52
84785006
2019 05/23 08:44
好的,謝謝老師,那么這個調增的0.5萬元在2019年的記賬憑證上是不是這樣做處理。 解: 借:暫估款 0.5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5萬元 這樣做對嗎??
江老師
2019 05/23 08:49
如果是用這個分錄處理,只用調增2018年企業(yè)所得稅年報的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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