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問一下我19年12月工資有計提在12月,但是實際發(fā)放在2020年1月,應付職工薪酬有貸方余額,那匯算清繳的時候是不是要調增呀,就賬載金額比稅收金額多,是這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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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不是的,這個計提金額只要在匯算清繳前發(fā)放了就不用調整了,帳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就一樣了
2020 05/26 10:10
84785025
2020 05/26 10:10
好的,謝謝!
徐阿富老師
2020 05/26 10:11
不客氣,祝你成功,請為我五星評價,謝謝
84785025
2020 05/26 10:21
老師,但是我還有個問題,就是我12月工資當時計題數比實際發(fā)放數少計提了9800,然后我在2020年1月補計題了,這樣沒有問題吧
徐阿富老師
2020 05/26 10:26
你好·,補計提可以的,但稅收金額要加上這個補計提的金額,這樣企業(yè)不會吃虧,把補計提的金額列到19年的稅前扣除
84785025
2020 05/26 10:28
可以列到2020年清繳是扣除么?2019年度我們費用也不需要那么多了
徐阿富老師
2020 05/26 10:43
你好,不可以在20年稅前列支,是允許19年稅前列支
84785025
2020 05/26 10:50
好的,謝謝
徐阿富老師
2020 05/26 10:51
不客氣,祝你成功,請為我五星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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