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在當期和以后均不允許扣除(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 這是為什么? 如果稅前準予扣除標準為100萬 企業(yè)實際發(fā)生應付職工薪酬1000萬 賬面價值=計稅基礎?

84784952| 提問時間:2020 12/30 16:0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王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從業(yè)資格
您好,稅法只認可合理的工資薪金,不合理的或超發(fā)的稅法是不認的 賬面價值為0,計稅基礎也為0 工資薪金時費用,費用的賬面價值為0
2020 12/30 16:12
84784952
2020 12/30 16:25
不是吧,按您這個說法,職工教育經(jīng)費那里就不對了呀。 我看了看,是當期可抵扣100萬 而計稅基礎=原值(1000)-未來可抵扣(0)
王老師1
2020 12/30 16:39
您好,要看你是從費用角度還是負債角度去看了 如果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這個負債科目,這個科目反映的是應發(fā)而未發(fā)的工資數(shù),不是體現(xiàn)的全年工資總數(shù)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