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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某縣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受讓一宗土地,支付土地使用權價款9000萬元并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當月將受讓土地使用權的80%用于開發(fā)建造住宅樓。請計算該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住宅樓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課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是多少? 答案:9000%(1+3%)*80%,請問為什么是9000%(1+3%)?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1 11/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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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師
您好,因為契稅是3%。所以9000*(1+3%),契稅在房開企業(yè)中不直接并入土地取得成本,而是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一并扣除。
2021 11/0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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