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15年12月31日止會計年度的稅前利潤的指定比例支付給在2×15年7月1日至2×16年6月30日為丙公司提供服務的職工。該獎金于2×16年6月30日支付。2×15年12月31日止財務年度的稅前利潤為1 000萬元人民幣。。丙公司估計職工離職將使支付額降低至稅前利潤的2.5%。因此,丙公司在2×15年12月31日應按照稅前利潤50%的2.5%確認負債和成本費用,金額為12.5萬元(1000×50%×2.5%)。余下的利潤分享金額,連同針對估計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作出的調整額, 2×16年6月30日,丙公司的職工離職使其支付的利潤分享金額為2×15年度稅前利潤的2.8%,在2×16年確認余下的利潤分享金額,連同針對估計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作出的調整額合計為15.5萬元(1000×2.8%-12.5)。為什不乘50%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2 03/20 10:2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這里就是在原來已經確認的基礎上進行調整,那么這個原來已經確認的基礎已經考慮了50%呀,所以說不再考慮50%這個部分呢。
2022 03/20 10:37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