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高爾夫球的生產與銷售,2019年10月有關經營活動如下: (1)10月8日將10套高爾夫球具賒銷給乙公司,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甲公司于10月9日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250000元;甲公司于10月12日發(fā)出貨物,乙公司于10月20日支付貨款。 (2)甲公司對外轉讓一臺自己使用過的生產設備,取得含稅轉讓價169500元,該固定資產于2009年7月1日購進。 (3)甲公司采取以舊換新銷售高爾夫球具30套,舊高爾夫球具作價13000元/套(不含稅),新高爾夫球具作價25000元/套(不含稅)。 (4)甲公司將50套高爾夫球具用于職工福利,同類高爾夫球具含稅的售價為28250元/套。 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3%,高爾夫球具適用消費稅稅率為10%。1.上述事項(1)中甲公司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A.10月8日 B.10月9日 C.10月12日 D.10月20日 2.上述事項(2)中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是()。 A.169500×13%=22035(元) B.169500÷(1+3%)×2%=3291.26(元) C.169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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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中甲公司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B
)。 A.10月8日 B.10月9日 C.10月12日 D.10月20日
2022 04/06 20:15
暖暖老師
2022 04/06 20:16
2.上述事項(2)中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是(B)。 A.169500×13%=22035(元) B.169500÷(1+3%)×2%=3291.26(元) C.169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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