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承租人甲公司與出租人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辦公樓租賃合同,每年的租賃付款額為50 000 元,于每年年末支付。不可撤銷租賃期為5年,并且合同約定在第5年末,甲公司有權選擇以每年50 000元續(xù)租5年,也有權選擇以1 000 000 元購買該房產。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時評估認為,可以合理確定將行使續(xù)租選擇權,而不會行使購買選擇權。甲公司無法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為5%。在租賃期內,甲公司按照直線法對該租入的房產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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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27 09:55
84785013
2022 04/27 10:47
所得稅里資產計稅基礎的含義是未來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那免稅合并里,假設有商譽賬面價值是100,書上寫的計稅基礎是0,為什么計稅基礎不是100,不是免稅 以后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可以扣除100嗎?
徐悅
2022 04/27 12:00
什么叫商譽的計稅基礎?不就是稅法上認可商譽值多少錢。很顯然,稅法都不認可你商譽了,自然商譽的計稅基礎就等于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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