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威廉(非高管)為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2019年4月15日來華工作,12月12日離開中國,在華期間無離境記錄。在中國境內(nèi)工作期間,每月從境內(nèi)任職企業(yè)取得工資30000元,從境外取得工資折合人民幣15000元。(假設(shè)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等)。計算2019年威廉在中國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元。 第四步:綜合所得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315000+37750+35564.52-60000]×25%-31920=50158.63(元)。 為啥扣60000,不是按7個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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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
1因為其一年中在中國境內(nèi)居住滿183天,所以做為居民個人。
2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按每年60000元扣除,不是按實際工作多少月份*5000
2022 08/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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