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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全年稅負的時候,是要按照所屬期的1-12月哈,不是按申報日期算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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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算全年稅負的時候,是應該按照所屬期的1-12月算的。所謂“所屬期”,就是在哪一年內產生了稅收負債。比如,2019年1月產生了一筆稅收負債,那么這筆負稅就是“所屬期”2019年,而不是按照申報日期來算。因為,在申報日期前后可能收入、支出、投資、負債等因素會發(fā)生變化,從而影響最終納稅情況。
此外,對于跨年度的稅收負債,要按照收入來報稅的原則,即收入當年要納稅。比如,在2019年12月份產生的稅收負債,其實是應該在2020年申報并繳納稅款的,那么這筆負債就是“所屬期”2020年。
拓展知識:國家為了提高社會稅收收入,不但開設了稅收優(yōu)惠政策,還不斷對稅收征管工作進行規(guī)范。稅收優(yōu)惠,可以有效激勵企業(yè)投資;稅收規(guī)范,可以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
2023 01/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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