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公司撥錢給分公司交納員工社保及公積金,個稅但是由總公司支付,月末工資由總公司發(fā)放,會計分錄怎么做?以前一個公司的時候工資分錄做的形式如下,如何修改???第一步,計提工資、社保、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工資(應發(fā)合計) -社保、公積金(公司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保、公積金(公司部分)第二步 發(fā)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實發(fā)工資 個人承擔貸:銀行存款-實發(fā)數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稅第三步

84785011| 提問時間:2017 08/03 17:4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田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上面分錄做的沒有錯,如果想要公司負擔個稅及員工社保及公積金(個人負擔),個稅,就把你這個錢加到應發(fā)數上去,分錄還是一樣做
2017 08/08 11:1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