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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又入職,累計減除費用是0,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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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員工離職再入職的情況下,累計減除費用(即賠償金)通常是用來補償雇主在員工入職前和離職時所作出的支出,因此累計減除費用是0。
首先,員工離職入職前,一般來說,雇主應(yīng)該把員工的薪酬支付到位,若員工不能按期提前完成本次工作,雇主都應(yīng)該支付相應(yīng)的費用,即賠償金。其次,員工離職入職后,雇主不得在其新工作期間收取任何費用或另以費用的形式償還未完成的工作。
因此,累計減除費用為0,意味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雇主在員工離職再入職期間,除了支付工資、社會保險金等正常應(yīng)繳費用外,沒有其他費用,也就是沒有賠償金的支出。
此外,在這種情況下,雇主也應(yīng)該注意一些法律問題,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應(yīng)當(dāng)履行支付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義務(wù),并應(yīng)向被用工者支付若干種未被扣除的工資。
2023 01/26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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