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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如果在我2021年工資一共計提跟發(fā)放了100萬,其中5萬是2020年的,計提跟發(fā)放都在2021年,2021年的10萬工資計提跟發(fā)放都在在2022年,那我在2021年匯算清繳的時候,賬載金額應該跟稅收金額應該填多少呢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3/0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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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在匯算清繳時,需要把2021年發(fā)放的所有工資總額填在賬載金額中,也即應填入100萬。而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2021年計提和發(fā)放的5萬工資需繳納當年的企業(yè)所得稅,填入稅收金額以5萬為準。而2022年計提和發(fā)放的10萬工資則不用于2021年匯算清繳,無需填寫稅收金額,只需在2022年匯算清繳的時候作相應的處理。 案例:假如企業(yè)A2021年的工資發(fā)放金額為100萬,其中5萬是2020年的工資,2021年其余95萬工資計提和發(fā)放都在2021年,那么,企業(yè)A在2021年匯算清繳時,賬載金額填寫100萬,稅收金額填寫5萬。
2023 03/0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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