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訴訟時效最后六個月遇到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重新再計算6個月。如果又遇到了不可抗力,訴訟時效能否又往后再推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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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的理解不誤喲!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 個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權(quán)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quán)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待中止時效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再繼續(xù)計算的制度。你看,中“事由消除后”不中再算6個月!
2018 01/11 12:03
老江老師
2018 01/11 14:03
那中止后加6個月或中斷后加3年的時間點超過了最長時效20年的時間點可以嗎
84785046
2018 01/11 14:58
老師,沒看明白。比如說遇到地震后,訴訟時效往后推6個月。如果在新的6個月期間又遇到地震了,還能再次中止嗎?新的中止恢復(fù)后是不是可以重新再計算6個月?
老江老師
2018 01/11 18:16
@846*262:這樣理解 ,震了二個月,就延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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