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有形動產(chǎn)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20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經(jīng)營租賃(非主營業(yè)務)吊車合同,向乙公司出租吊車三臺,期限為6個月,三臺吊車租金(含稅)共計67 800元。合同約定,合同簽訂日預付租金(含稅)共計22 600元,合同到期結清全部租金余款。合同簽訂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銀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租金20 000元、增值稅稅額2 600元。租賃期滿日,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應的增值稅。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收到乙公司預付租金: (2)每月末確認租金收入: (3)租賃期滿收到租金余款及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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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7 20:15
小碧老師
2023 11/17 20:28
(1)
借:銀行存款22600
貸:預收賬款20000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00
(2)
借:預收賬款100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0000
兩個月后
借:預收賬款113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
(3)
借:銀行存款67800-22600=452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
預收賬款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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