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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外購一棟建筑物,不含稅價款為1200萬元,該建筑物購入后立即用于經(jīng)營出租,年租金為60萬元,每年年初收取。丁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2017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400萬元:2018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380萬元;2019年1月1日,丁公司出售該建筑物,售價為15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丁公司購買時,和出租時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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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xué),具體如下詳細分錄
2017年度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1200
貸銀行存款1200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1400-1200=2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
借銀行存款60
貸其他業(yè)務(wù)收入60
2018年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1400-1380=20
借銀行存款60
貸其他業(yè)務(wù)收入60
出售
借銀行存款1500
貸其他業(yè)務(wù)收入1500
借其他業(yè)務(wù)成本138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120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200-20=18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20=180
貸其他業(yè)務(wù)成本180
2023 11/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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