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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的工期超過多少天是不算臨時工的呀

84785029| 提問時間:02/2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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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同學您好,不存在臨時用工合同,也就沒有臨時工的定義,但如果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在臨時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的,一般才叫臨時工。根據(jù)我國勞動合同法,如果單位需要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工,可以通過勞務(wù)派遣的方式,且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臨時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因此,從普遍意義和存續(xù)時間上來看,超過六個月的用工崗位不算臨時工。 此外,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形式的用工也屬于日常所指的臨時工。
02/2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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