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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合并報表,是要把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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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60%是按成本法核算,但是實際享有的權益才60%,不是100%,賬上體現(xiàn)的是成本法,全部的,就需要調整
04/16 10:41
84785015
04/16 10:42
我成本法也是按比例算的,也不是100%計入啊
薛薛老師
04/16 11:14
您參考一下。
只有控制才使用成本法,其他情況一律是權益法。成本法是對于已經有控制權的企業(yè)使用,視為自有業(yè)務處理,權益法對無控制權企業(yè)使用,視為投資企業(yè)處理。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對不同情況的子公司,需要采用同一口徑,減少利潤操縱空間,要求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84785015
04/16 11:17
合并報表是站在母子公司共同立場來做調整分錄是么
薛薛老師
04/16 11:18
對的,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其實就是簡單的兩個報表的數(shù)據(jù)合并,沒有按比例的,而實際比例各不相同,規(guī)定的按要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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