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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出口企業(yè),如果外購產(chǎn)品,不視同生產(chǎn),只能出口享受免稅,相對應的材料進項轉出處理,增值稅申報填寫時,應該填 寫在附表一,18行,開具其他發(fā)票對嗎?,對應要轉出的進項稅,是否填寫在附表2的23行,還是應該在18行?

84784992| 提問時間:11/0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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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附表1是在第16行里面填寫。然后附表2在18行里面。
11/04 15:30
84784992
11/04 15:40
為什么表1在16填寫的啊?是因為我們是生產(chǎn)企業(yè)享受的就是免抵退對嗎?但這筆如果是不視同生產(chǎn),也是在16寫嗎?
84784992
11/04 15:41
只免不退,不是應該在第四類的,免稅18行填寫嗎?
郭老師
11/04 15:44
對的是的,因為你備案的就是免抵退 也是
郭老師
11/04 15:44
因為你們單位不是商貿(mào),所以不能在免稅里面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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