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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電器制造企業(yè)(居民企業(yè))2021年發(fā)生下列業(yè)務: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該企業(yè)的會計利潤總額=2000+10+1.3+60+30+2-1000-100-500-200-50-40=213.3(萬元)
【提示】業(yè)務(2)支付的運雜費0.3萬元應計入材料成本(不影響損益),不能直接在計算會計利潤時扣除。
(2)2萬元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收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萬元。
(3)以銷售(營業(yè))收入2030萬元(2000+30)為基數(shù)計算廣告費的稅前扣除限額,不能包括營業(yè)外收入和投資收益。
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2000+30)×15%=304.5(萬元);
廣告費超支=400-304.5=95.5(萬元)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5.5萬元。
(4)實際發(fā)生額的60%=80×60%=48(萬元);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2000+30)×5‰=10.15(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10.15萬元,超支69.85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9.85萬元。
(5)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213.3×12%=25.6(萬元)
該企業(yè)12萬元向目標脫貧地區(qū)的捐贈不受限額限制可全額扣除,15萬元公益性捐贈未超限額可以全額扣除;直接對私立小學的捐贈不得扣除;行政罰款不得扣除。
營業(yè)外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2=10(萬元)
(6)該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213.3-2+95.5+69.85+10=386.65(萬元)
該企業(yè)應納所得稅額=386.65×25%=96.66(萬元)。
2022 11/2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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