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拖欠員工工資,補發(fā)后,個稅原來減員,現(xiàn)在增員,那么日期怎么填寫? 該員工已經(jīng)離職了,之前個稅填的離職日期是工資未發(fā)日期,這樣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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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你先試著填寫一下,只要能通過 就沒問題。
02/03 19:15
m6086_67288
02/03 19:20
因為怕員工申訴,我這里離職日期改為10月,沒有在規(guī)定月份申報,在2月申報沒關系嗎
apple老師
02/03 19:35
同學你好,是這樣的,
個稅就是哪個月實際發(fā)放。哪個月就是個稅所屬期。它不是財務做帳的 費用日期,因此,在 2 月申報沒有問題的。
如果你擔心 他申訴,且他有可能在別的地方 任職了。因此。你選擇不抵扣 5000 申報。最多多出來的個稅 你們承擔。
如果,覺得老師說的不理,還是不放心,可以給稅局電話咨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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