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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工作于3月1日至31日在全國各地陸續(xù)展開(點擊查看報名入口>>)。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jīng)濟法》第五章“抵押與質押”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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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抵押與質押的區(qū)別。 答疑老師回復: 抵押,不轉移對標的物的占有;質押,轉移對標的物的占有。比如:房屋只能抵押,不能質押,因為房屋是不可移動的。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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