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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預習:應納稅額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01/20 10:39:06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八章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十二:應納稅額

(1)月份終了,對于當月發(fā)生的應繳未繳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對于當月多繳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因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月末無需進行賬務處理。

(3)全額抵減的規(guī)定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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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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