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甲市某行政機關向某企業(yè)發(fā)放《營業(yè)執(zhí)照》后,發(fā)現(xiàn)該企業(yè)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問題。經該行政機關進一步調查核實,申請材料系偽造,內容不真實。根據《行政許可法》,在辦理該許可證的注銷手續(xù)前,該行政機關應( )。
A、吊銷許可證
B、撤回該許可
C、撤銷該許可
D、廢止該許可
本題考核行政許可撤銷制度。被許可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通過本題要掌握行政許可的撤回、撤銷、注銷、吊銷、廢止的區(qū)別:(1)撤回行政許可適用于行政機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經頒發(fā)的行政許可的情形,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2)撤銷行政許可適用于行政機關糾正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情形,適用前提是行政機關違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者相對人違法取得行政許可,撤銷屬于實體性行為。(3)注銷行政許可只是手續(xù)辦理問題,與頒發(fā)許可相對應,屬于程序性行為,適用情形包括:行政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未延續(xù);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4)吊銷行政許可適用于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情形。適用前提是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有嚴重違法行為。(5)廢止行政許可適用于對已設定的行政許可,認為通過《行政許可法》第13條所列方式能夠解決的情形。
備戰(zhàn)2021稅務師考試,平時要做足夠的練習題,熟練掌握基礎知識。若使用手機做題,還可以下載正保會計網校APP (去下載>>),聽老師課程,做海量精選習題,體驗專業(yè)老師在線答疑。
在競爭激烈的職場環(huán)境,我們要不斷努力提升自己!如果你也在備考稅務師,請加入正保會計網校2021稅務師備考隊伍,網校實力老師助陣,幫你全面把握重點、掌握考試技巧!點擊免費試聽課程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