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0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答疑精華:免稅、不征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寧城 2019/12/02 15:03:37 字體: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基礎》第五章“免稅、不征稅”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提問:

【免稅和不征稅,不是一個意思嗎?】

答疑老師回復:

不是。

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yè)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

免稅收入是指屬于企業(yè)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guī)定免予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收入。

企業(yè)所得稅免稅收入有: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從居民企業(yè)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企業(yè)所得稅不征稅收入有: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更多推薦: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答疑精華匯總-《經濟法基礎》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