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住房公積金政策新調整!
一、湖南長沙:8月1日起,這些行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明確,職工家庭購買二手房和現房的,應在產權過戶滿1年且產權未注銷時申請購房提取,提取時限順延至產權過戶滿1年后的24個月內。但辦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貸款的,申請購房提取不受此條限制,職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關證明資料即可申請?zhí)崛 ?/p>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同時明確,職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為由申請購房和還貸提取,但是婚后共同償還住房按揭貸款的部分,可以申請?zhí)崛 ?/p>
二、福建:印發(fā)住房公積金管理規(guī)定8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建廳會同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規(guī)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職工租賃自住住房的;
(四)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
(五)離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yè)的;
(九)家庭生活困難等其他可提取的情形。
職工符合規(guī)定提取情形的,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并按規(guī)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異地購建房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按規(guī)定辦理。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按規(guī)定提供擔保。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住房總價款時,借款申請人可向受托銀行申請配套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配套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由受托銀行自行確定,貸款發(fā)放時貸款期限、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等均應與公積金貸款一致。
三、新疆烏魯木齊: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新疆烏魯木齊公積金官網近日發(fā)布《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業(yè)務實施細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變化一:購買裝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實施細則》明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購買裝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借款申請人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
變化二:直系親屬共同購買自住住房均可提取公積金
《實施細則》明確,繳存職工本人、配偶購買自住住房,可一次提取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后又退房的,應退還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購買再交易住房三個月內再次交易的,視為退房)。
四、四川宜賓:支持公積金代際互助購房,優(yōu)化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
四川省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執(zhí)行,期限暫定2年。
在支持公積金代際互助購房方面,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及配偶,可按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宜賓市行政區(qū)域內新購自住住房購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額加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金額。
新購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備案時間或新購再交易房的不動產登記時間不早于2024年8月1日,共同提取人需持關系證明及購房提取相關資料到市公積金中心各縣(區(qū))服務大廳一次性辦理代際互助購房提取。
原政策規(guī)定,職工及配偶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zhí)崛》蚱揠p方公積金。本次政策擴大了購房提取人范圍,自2024年8月1日起,購房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宜賓市范圍內新購自住住房,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共同申請?zhí)崛」e金,共同申請的提取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購房總金額,政策有效期2年。
在優(yōu)化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使用公積金方面,鼓勵靈活就業(yè)人員自愿繳存公積金,簡化申請條件,憑本人身份證即可申請繳存,可自2022年12月1日起申請補繳,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貼息貸款,自愿停止繳存即可申請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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