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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4/10 16:50:16  字體:

問:如何計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

答:根據公司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應對非貨幣性資產評估作價,并據此入賬,經評估后的公允價值,即為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資產原值-轉讓時按規(guī)定支付的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1:2008年劉先生以1000萬元購得一塊土地。后其以此土地經評估作價2000萬元入股B公司。過戶時發(fā)生評估費、中介費等相關稅費100萬元。則劉先生以土地入股B公司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80萬元【(2000-1000-100)×20%】。

例2:王先生、李先生最初各出資300萬元成立A公司。為促進企業(yè)發(fā)展壯大,王、李兩位與B公司達成重組協(xié)議,B公司以發(fā)行股份并支付現金補價方式購買王先生、李先生持有的A公司股權。其中,分別向兩位發(fā)行價值3000萬元的股份、支付300萬元的現金,在此過程中兩人各自發(fā)生評估費、中介費等相關稅費100萬元。那么,王先生、李先生應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580萬元【(3000+300-300-100)×2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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