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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稅法》9月1日施行 一文了解新舊變化點!

來源: 安慶稅務 編輯:蘇米亞 2021/08/30 15:07:08  字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以下簡稱《城建稅法》)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同時廢止。正文11條內容,不到800字,但透露的關鍵信息可一點也不少。

下面,小編就帶著大家一起梳理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幾個“關鍵點”。

《城建稅法》9月1日施行 一文了解新舊變化點!

★簡化版★

與《暫行條例》相比,《城建稅法》的變化主要集中在:

一、取消專項用途規(guī)定

隨著預算制度的不斷改革,自2016年起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預算統(tǒng)籌安排,不再指定專項用途。同時,考慮稅收分配和使用屬于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問題,一般不在稅法中規(guī)定,因此,《城建稅法》不再規(guī)定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項用途。

二、增加增值稅留抵退稅相關規(guī)定

為避免增加留抵退稅企業(yè)的負擔,2018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文明確,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冻墙ǘ惙ā穼F行規(guī)定上升為法律,明確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三、明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四、明確“納稅人所在地”的定義

確定納稅人所在地是為了確定城市維護建設稅具體適用稅率,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詳細版★

1.征收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計稅依據

《城建稅法》第二條規(guī)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guī)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具體確定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和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該條對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規(guī)定,源自2018年發(fā)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80號)。文件中規(guī)定:“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薄冻墙ǘ惙ā穼⒃撘?guī)定上升為了法律。

【舉個例子】

甲企業(yè)適用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2021年7月需要繳納增值稅100萬元,上月申請并取得增值稅留抵退稅20萬元,則其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為(100-20)×7%=5.6(萬元)。甲企業(yè)可將申請退還的20萬元留抵稅額在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中扣除,可少繳納稅款20×7%=1.4(萬元)。

3.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區(qū)域不同,分為3檔。

《城建稅法》9月1日施行 一文了解新舊變化點!

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4.優(yōu)惠政策

《城建稅法》第六條規(guī)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殊產業(yè)和群體以及重大突發(fā)事件應對等情形可以規(guī)定減征或者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因此,《城建稅法》實施后,國務院仍可以針對特定事項等制定減免稅優(yōu)惠,這為不斷出臺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yōu)惠政策留下了空間。

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優(yōu)惠,還散見于多個規(guī)范性文件。

①符合條件的吸納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就業(yè)的企業(yè)和退役士兵、重點群體創(chuàng)業(yè)的,在規(guī)定年度內,可在限額內按順序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來源:《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②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包含城市維護建設稅在內的“六稅兩附加”,且如果其已依法享受其他優(yōu)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優(yōu)惠政策。

來源:《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我省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地方稅及附加的通知》(財稅法〔2019〕119號)

③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來源:《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財稅〔2010〕44號)

5.合并申報

《城建稅法》第七條規(guī)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p>

2021年7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

城市維護建設稅申報表與增值稅、消費稅申報表整合后,在現行申報規(guī)則和功能不變的基礎上,納稅人填寫表單數量和納稅人辦稅時間將被進一步壓縮。

★新舊對照表★

《城建稅法》9月1日施行 一文了解新舊變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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