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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使用新電子稅局“申報更正與作廢”功能的時候,為什么部分申報表無【作廢】操作項?
【回答】
申報更正或作廢時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報作廢,不允許差額更正或補充申報;已經(jīng)開具完稅憑證或劃轉(zhuǎn)稅款的申報表,只能更正申報,不能作廢。申報更正或作廢后,如涉及補繳稅款且超出繳款期限的,應按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根據(jù)業(yè)務規(guī)定,允許作廢需滿足于申報表在申報期限范圍內(nèi),同時未進行稅(費)款繳納,若納稅人存在以上其一,則不允許進行作廢操作,系統(tǒng)不展示“作廢”操作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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