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稅率降了!一線城市房產(chǎn)交易增值稅附加稅率降半!
3月7日深夜,又一個重磅消息傳來:
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房產(chǎn)交易的增值稅附加稅率大幅下降,其中上海從11%降到6%,北廣深從12%降到6%。稅率一下子下降了一半。此外,印花稅率也減半。
此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均已下調(diào)個人出租住宅的稅率。比如對于月租金不超過10萬元的租戶,北京、深圳的綜合征收率均“減半”,分別降為2.5%、2.25%;上海征收率為3.5%;廣州根據(jù)不同的租金相應(yīng)實行2%、4%、4.295%等不同稅率。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減稅降費都是媒體“深挖”報道出來的,官方并沒有大張旗鼓地宣傳。
下面我們看看,3月7日夜被最新披露的“增值稅附加稅率”,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會產(chǎn)生增值稅、個稅、契稅等稅。其中增值稅率是5%,增值稅的“附加稅率”此前上海是11%,北廣深是12%。
需要說明的是,增值稅附加的11%和12%,是相對主稅稅率5%來說的。所以,合并稅率是:5%+5%×12%=5.6%。
按照北廣深的做法,此次12%的附加稅率減半,則變成了:
5%+5%×12%=5.3%。
一般來說,一套二手房在交易的時候,如果是超過一定年限、而且是普通住宅,是可以免征增值稅及其附加的。只有不滿一定年限(比如2年)或者是非普通住宅的,才交納。交納的時候,要么是全額征收,要么是差額征收。但現(xiàn)在北上廣深“豪宅線”比較低,很多普通住宅都已經(jīng)“不普通”。
舉例:
比如一套應(yīng)該納稅額是1000萬的房子,減稅前“增值稅及其附加”是56萬元,減稅之后是53萬元,減少了3萬元的稅。
當然,無論是降低“增值稅附加”還是“出租房屋稅”,都是房地產(chǎn)領(lǐng)域的“邊緣稅種”,目前仍然處于試探階段,未來“主稅”也會微調(diào)。
在北上廣深,一套1000萬的房子交易,如果是二手房,交易稅費動輒大幾十萬,甚至可能超過百萬(看持有年限)??梢哉f,稅非常重?,F(xiàn)在需要市場活躍了,就必須降稅。
相比之下,“增值稅附加”只是邊緣稅種。個人出租房屋的稅,也不是所有房東都在交納。所以兩次降稅帶有試探性質(zhì),未來房地產(chǎn)領(lǐng)域可能會有更大力度的降稅。
文章來源:華爾街見聞,作者:劉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