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如何把握個稅清算匯繳工作的關鍵?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xiemengxue 2020/06/03 11:06:13  字體:

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馬上接近尾聲,你進行到哪一步了呢?有沒有遇到一些申報的問題?別擔心,今天就帶你們把握個稅清算匯繳工作的關鍵!

一、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計算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 -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1591153230(1)

二、時間關注

1、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2、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的納稅人在此期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三、辦理方式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3、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

4、由扣繳義務人代辦年度匯算的,納稅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本人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5、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代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quán)書并妥善留存

四、辦理渠道

網(wǎng)上辦理、郵寄辦理或辦稅服務廳辦理

五、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1、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nèi)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六、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

1、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2、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在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

3、為使納稅人盡早獲取退稅,納稅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 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4、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wǎng)上銀行、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 構(gòu)等轉(zhuǎn)賬方式繳納

關于個稅問題你還有疑問嗎?歡迎關注正保會計網(wǎng)校呂樂老師的《新個稅政策解析與納稅申報全程班》,帶您剖析新個稅政策,規(guī)避風險,全面掌握新個稅。立即查看>>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