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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度假村提供場所舉辦會議同時提供餐飲服務,怎樣繳納增值稅?

來源: 青島稅務 編輯:張美好 2021/01/22 18:16:49  字體:

【問題】

旅社、度假村提供場所舉辦會議同時提供餐飲服務,怎樣繳納增值稅?

【答案】

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chǎn)開發(fā)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guī)定,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jīng)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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