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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出臺新措施 封堵企業(yè)期權漏稅行為

2006-12-14 16:36 法制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針對許多公司利用股票期權漏稅嚴重的問題,國稅總局昨天出臺一系列補充措施,對去年出臺的政策作出補充。

  所謂的“企業(yè)員工股票期權”,是指企業(yè)對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shù)量的股票。

  國稅總局的最新通知規(guī)定,“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是指員工行使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格。此外,如果員工在行權日按當日股票的市場價與行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企業(yè)取得收益,應作為員工薪金所得征收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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