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企業(yè)所得稅會計處理舉例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4/10 15:21:58 字體:
  按照規(guī)定,民航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33%)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稅收調整項目金額

  利潤總額=營業(yè)利潤+其他業(yè)務利潤+投資收益+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營業(yè)利潤=主營業(yè)收入-主營業(yè)成本-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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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營業(yè)收入=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

  主營業(yè)成本=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機場服務費用

  其他業(yè)務利潤=其他業(yè)務收入-營業(yè)業(yè)務支出

  [例] 某民航企業(yè)1994年1-11月份共實現利潤總額41800000元,已預繳所得稅13794000元。12月份企業(yè)有關損益類科目余額如下:

  運輸收入          4800000元
  運輸成本          2200000元
  通用航空收入        1800000元
  通用航空成本         960000元
  機場服務收入         600000元
  機場服務費用         290000元
  其他業(yè)務收入        1400000元
  其他業(yè)務支出         750000元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288000元
  銷售費用           160000元
  管理費用           380000元
  財務費用           120000元
  投資收益           600000元
       (包括從聯營方分得的稅后利潤500000元)
  營業(yè)外收入          180000元
  營業(yè)外支出          220000元

  企業(yè)1993年有未彌補虧損2800000元。

  該企業(yè)為民航總局直屬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其應交所得稅由民航總局集中交納。

  12月末,企業(yè)將各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運輸收入         4800000
    通用航空收入       1800000
    機場服務收入       600000
    其他業(yè)務收入       1400000
    投資收益         600000
    營業(yè)外收入        180000
    貸:本年利潤         9380000

  借:本年利潤         5368000
    貸:運輸成本         2200000
      通用航空成本       960000
      機場服務費用       290000
      其他業(yè)務支出       750000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288000
      銷售費用         160000
      管理費用         380000
      財務費用         120000
      營業(yè)外支出        220000

  則12月份企業(yè)利潤總額為:

  利潤總額=9380000-5368000
      =4012000元

  12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4012000-500000(稅后利潤)
       ?。?512000元

  12月份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3512000×33%
     ?。?158960元

  則企業(yè)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115896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158960

  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1158960
    貸:所得稅          1158960

  企業(yè)按規(guī)定向民航總局預繳本月份稅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158960
    貸:銀行存款         1158960

  年度終了后,進行匯算清繳時,發(fā)現企業(yè)有超過計稅工資的工資額300000元和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公益救濟性捐贈180000元已在稅前列支。按規(guī)定,在規(guī)定標準以內的工資、公益救濟性捐贈可在稅前列支,超過標準部分應在稅前進行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另外,上年度未彌補虧損按規(guī)定可在稅前扣除。則1994年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

  年利潤總額=41800000+4012000
       =45812000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45812000-500000(稅后利潤)-2800000(未彌補虧損)
          +300000(超標準工資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180000(超標準捐贈應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
        ?。?2992000元

  則全年應納稅額為:

  年應納稅額=42992000×33%
       =14187360元

  全年累計已納稅額=13794000+1158960
         ?。?4952960元

  全年多交稅額=14952960-14187360
       ?。?65600元

  企業(yè)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765600
    貸:所得稅          765600

  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765600
    貸:本年利潤         765600

  按照規(guī)定,企業(y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多交的稅額可于下年度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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