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出口退稅提供核銷單日期延長幾天?

來源: 編輯: 2008/08/06 17:58:13 字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yè)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47號)就出口企業(yè)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方面的問題,自2008年6月1日起,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一是出口企業(yè)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向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內調整為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起210天內。二是對于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出口企業(yè),由規(guī)定“核銷日期”超過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遠期結匯除外)調整為210天。三是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調整為210天內。四是代理出口企業(yè)須在貨物報關之日起180天內向簽發(fā)代理出口證明的稅務機關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調整為210天內。

免費試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免費聽

  • 多維協同聯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

    多維協同聯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